出口化石及加工化石的申报流程

     向国外出口化石或加工化石的时候,需要提前至少30天向矿产资源局提出申报。申报表为Tor Thor Chor 3 表。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 1.提交申请表(Tor Thor Chor 3 表)
  2. 2. 工作人员检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
  3. 3. 工作人员核查所出口化石的相关事实、状态以及出口化石的目的,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4. 4. 工作人员查验出口化石,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5. 5. 化石保护处处长在Tor Thor Chor 4表及申报结果通知书上签字,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请向矿产资源局化石保护处化石保护及管理科提出申报。地址:曼谷拉差贴威县Thung Phaya Thai区拉玛六路Komane大楼1层 10400 电话:+66 2621 9640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8:30至16:30,另可通过国家 (National Single Window – NSW) 系统进行线上申报。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工作人员将于政府工作日8:30至16:30检查并受理申报请求。

信息截至时间:2023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数字政府发展办公室
电话:+66 2612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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