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素万那普机场自由区办理需其他机构审批出口的相关手续

     目前,航空货物出口的操作流程主要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进行。目的是为贸易合作提供便利,并提升在全球贸易舞台上的竞争力。申请办理出口清关电子数据报关手续的人员,需在素万那普机场海关货物查验办公程序按照流程申请、提交完整文件,并执行出口程序指令。但如由需要其他机构审批核准的情况,则需进行以下步骤,有以下几个步骤:

     1. 如有需其他海关相关机构审核及批准的绿色通道出口报关单,出口商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如: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许可证、出口执照、获批文书。对于按照出口价格表单次出口的货物,出口前需于清关之日或自提单日期起15天内向海关总署服务2部官员提交申请。如文件未在截止日期内正确、完整地提交,将视为违反本法规的情况。
     2. 因需查验征税、价格及货物而走红色通道的出口报关单,出口商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查验出口货物时向海关官员提交相关文件: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件、许可证、出口执照、获批文书。

注意事项

     1. 填写航空主运单号(MASTER AWB),请勿添加破折号、空格或任何字母,如21712860008
     2. 填写分运单号(HOUSE AWB),请将字母和数字拼写在一起,无需添加破折号或空格,如CTI0012
     3. 若属直接装运的情况,请保持分运单号(House Airway Bill)与航空主运单(Master Airway Bill)编号一致
     4. 若使用手动系统发送电子出口数据,请联系海关服务部,出口商应在航班起飞前至少6小时,至海关服务2部(CE大楼一楼)自行提交出口申报信息数据。

截至 2020年3月19日
资料来源:泰国素万纳普国际机场货物清关海关办公室
电话号码:+66 213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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