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泰国的发展提升到“泰国4.0”时代的目标即东部经济走廊(EEC)项目区域位于3个府:罗勇府、春武里府和北柳府。现在是“东海岸”地区进行一次大的改革时期,从过去的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时代。根据8个区域发展计划,它正在成为一个大型投资区域。包括:
同时,已经确定了已促进的目标行业,以便创造具体的投资和发展未来将扩大的经济活动。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目标行业包括以下内容:
2023年至2027年期间,政府为77个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发展划拨了3370亿泰铢的预算,创造了一个无缝的公路、水和航空运输网络,使EEC成为泰国的经济中心。东盟未来将在5年内再创造10万个就业岗位,并可将物流成本降低16%,包括此前在特殊经济促进领域中存在的“特殊目标产业”如下;
对于那些希望建立或扩大经济特区的人,必须具备资格并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建立或扩大经济促进特区的规则和条件项目发起人必须详细说明建立特区的申请形式。
促进特殊经济如下:
请求和支持文件的提交如下:
建立或扩大经济特区的项目
但是,对建立或扩大经济特区的初始投资预算没有要求。但以下操作需要费用。
经济特区的投资特权
1) 《投资促进法》规定的税收优惠。
•某些活动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期长达13年。
-A1+组,额外2年企业所得税免税(含研发人力资源开发)
-A1-A4组:额外3年减少50%的企业所得税(含研发人力资源开发)。
-A1组+额外1年企业所得税免税。
-A1-A4组:额外2年减少50%的企业所得税。
•免除机械进口税。
•对用于出口生产的进口原材料免征关税。以及研究和开发。
•根据《竞争力增强法案》资助有针对性的技术开发。
2) 根据财政部公告的税收优惠
•在经济特区工作的外国专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7%。在东部特别开发区设立总部或国际贸易办事处的外国高管所得税税率为15%。
•能够从投资、研究、开发和创新中扣除敢达300%的费用。项目由NSTDA认证。
3) 仅在经济特区享有特权
土地/公寓/租赁期的所有权
•外国法人拥有在经济特区经营的土地。
•外国法人拥有在经济特区经营和居住的共管公寓。
•经济特区内土地或房地产的租赁协议、转租、租赁或转租不超过50年,并可将合同延长不超过49年。
将外国人带入和留在泰国
•专业人员的移民权利。高管或专业人员及其配偶和家属能够在泰国居住最多4年。
金融交易
•豁免外汇管制法的权利,并在经济特区使用外币。
其他福利
•与免税区的企业家享有相同的福利。保税仓库或自由贸易区
•专业从业人员或许可申请人获得许可、注册或认证,可在经济特区从事专业业务。
4) 一站式服务中心
为促进投资批准,法律允许的如下:
•机械登记法。
•公共卫生法。
•移民法。
•商业登记法。
•工厂法。
•土地分配法。
•土地挖掘和土地填充法律。
•建筑控制法。
联系地点: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EEC)办公室,25楼,CAT电信大厦,7 Wat Muang Khae巷口,Charoen Krung 路,Bang Rak 区,曼谷电话:+66 2033 8000
在线联系渠道:网址
:https://eeco.or.th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