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MRAs协议,东盟自由职业者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根据MRAs协议,在东盟自由劳工转移下获得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的手续如下:

  1. 提交申请并附上文件并支付申请费/官员验证文件的准确性。
  2. 官员审批请求和文件/检查/提交给登记机关。
  3. 登记员审批/签署工作许可证或非工作许可证。
  4. 支付工作许可证费/获得工作许可证。

外籍人员在东盟自由劳工转移的申请费详情:

  1. 申请费,每份100铢。
  2. 工作许可证费用。

(1) 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工作许可证,每份750铢。

(2) 许可证有效期为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每份1500 铢。

(3) 许可证有效期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1年,每份3000铢。

     对于超过1年的许可证,应按第(1)(2)或(3)条的费率缴纳费用。

为在东盟自由劳工转移下取得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提供服务渠道。

  • 外籍劳工管理办公室就业部劳动部大楼,Mitmaitri 路,Din Daeng,曼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 8:30 至下午 4:30 ,电话号码:+66 2248 7202。
  • 曼谷就业办公室 1 - 10 区
  • 各府的府级就业办公室

截至2023年6月17日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办公室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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