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必要留在泰国教学或在高等教育或研究机构进行学习的外籍人士,可以提交文件申请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审核标准:
- 外国人必须获得临时停留类型签证。
- 高等院校院长或来自该研究所的负责人确认和邀请证明。
- 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或研究的情况或私人研究机构必须经过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
所需文件:
- TM.7申请表。
-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高等院校院长或来自该研究所的负责人确认和邀请函。
- 只有在符合第(3)款的情况下,必须附上证明信,并向相关政府机构提出申请。
资料来源:移民局
电话:1178 / +66 2572 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