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79年《公寓法》,外国人知道在泰国持有房地产的细节后,外国人可以拥有登记为公寓的建筑物中总单元数的49%。买方必须要求公寓法人出具外国比例证明信,必须向土地部备案,以便在所有权转让中使用。申请共管公寓单元所有权的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