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泰国的土地所有权-注册所需的文件

     外国人在一些情况下可持有泰国土地权,在准备申请过程中,注册证明文件将显得尤其重要,这些证明文件如下:

  1. 与外国人有关的证据包括其居住的当地警察局签发的外国人身份证,显示国籍的护照,领事官员或大使馆官员的证明,由外交部临时签发的国籍证明,申请人的房屋记录包括上述房屋登记中的所有姓名,作为继承人配偶继承遗产时的结婚证书,作为继承人父母的结婚证书,如果申请人是死者的领养子女则需要收养的证据。
  2. 待投资资金来源的证据,包括转入外币的证据、从外币存款账户提款的证据、为投资从非居民泰铢账户提款的证明。(不低于4000万泰铢).
  3. 与投资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债券销售商出具的出资证明、证券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对依法接受招商引资的法人出资的出资证明、对本院活动的出资证明。董事会宣布,其为依法可申请招商引资的企业。(证明任何一项或总额不低于4000万泰铢)。
  4. 府公共工程和城市规划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证明拟征用的土地位于指定区域内。根据城市规划法,该土地属于住宅类型。
  5. 国防部或与军事服务安全区外土地有关的机构的证明。
  6. 显示申请许可土地位置的简要地图。
  7. 现有土地所有权契据副本(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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