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盟技术劳工自由流动协议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需要以下证明文件:
- 根据第59条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续签工作许可证(B.T. 25表格)(1份原件)
- 护照或代替护照使用的文件或外国人身份证及居留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允许入境和居留的证明(VISA)(复印件1份)
- 学历证明或由原雇主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书或新雇主工作经验证明书(复印件1份)。
- 专业执照或专业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 就业证明(B.T. 46表格)(1份原件)
- 医疗证明,证明该外国人不具有2020年部级法规所禁止的特征以及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证的禁止特征(医生指定的医疗证明年龄)(原件1份)
- 6个月内拍摄的半身照2张,正脸,不戴帽子,不戴眼镜,尺寸3 x 4厘米。
- 身份证或政府颁发的其他文件的复印件,用以核实雇主身份(复印件1份)
- 护照或雇主的居住证明复印件以及雇主的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 具有目的的法人登记证明,不超过6个月(复印件1份)
- 不超过6个月的股东名单(Bor Or Jor.5)(复印件1份)
- 增值税登记表P.P.01或Phor.Por.09(复印件1份)
- 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 申报企业所得税报告书(复印件1份)
- 代表公证人和泰国大使馆签署的授权书(原件1份)
- 外商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 登记机关根据1999年外国商业经营法保存的书面保证书(复印件1份)
- 引进外资在泰国投资的证明(复印件1份)
- 根据2009年就业部规定的文件,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的审批原则(复印件1份)
- 政府官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政府教育机构出具的证明外国人姓名、职务、工作期限的证明信(1份原件)
- 雇佣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 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关知识的文件以及适合申请执照的工作的经验(复印件1份)
- 外国人委托书(加盖印花税) (如外国人未亲自前来申请和/或如果雇主授权他人代表其签字(原件一份),律师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或政府签发的用于验证身份的其他文件。
截至2023年6月17日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办公室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