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评估或国际邮政进口的免税物品提出异议的文件

     你知道吗? 进口到泰王国的物品 ,每一件物品都有义务缴纳税收,才可以在泰国使用。 如果该商品的价格(包括运费和保险费)不超过 1,500 泰铢或作为样品 或没有标价的产品, 并且不属于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可以提出免进口税及增值税, 海关官员会将其转交给泰国邮政有限公司,负责寄送给收件人。

     但如果是寄件人发送多个货物或同时到达的物品, 无论有多少个包裹,若离岸价 (Free On Board) 不超过 40,000 泰铢,海关官员将在泰国邮政官员面前检查货物,进行评估货物价格、相关税费和关税,然后再进行发放。收件人会收到 《国际邮件取件通知书》收件人根据邮政地点领取货物并缴纳税费。然而 ,在此阶段收款人可以行使对纳税评估提出异议的权利。

若对税务评估提出异议 或对于通过国际邮件进口的物品提出免税的证据如下:

  1. 身份证
  2. 政府官员身份证
  3. 护照
  4. 驾驶执照
  5. 与海关部门联系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 6 个月的法人证明。
  6. 评估/税务评估异议申请。
  7. 授权委托书 (至少应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第1-4项中的相关文件,在复印件上签名属实并按法律要求加盖印花税。)
  8. 采购订单文件,需签名属实并加盖法人印章(如有)
  9. 价目表(INVOICE)应签名属实并加盖企业印章(如有)。
  10.  付款收据(付款凭证),例如收据、银行转账凭证等。
  11. 国际邮递物品领取通知 ,如果授权他人代表,必须填写代理表格。至少应有有委托人及委托人第1-4项中的一份相关文件,以便验证属实。

海关部门的程序如下:

  1. 审查文件的完整性。对税务评估异议申请、国际邮政取件通知, 以及各种证明文件。
  2. 进行文件审核,审核提出税务评估异议的申请,领取国际邮递物品的通知及各种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3. 相关决议税务部门会将结果通知泰国邮政有限公司,以便邮政公司寄送物品

 

截至2023 年 5 月 25 日

资料来源:政府数字发展机构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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