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类野生产品 指的是被禁止带出森林的野生产品。若想在林区采摘非保护类野生动植物,必须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申请许可的文件及费用如下:
- 身份证原件。
- 户口本复印件 1 份。
- 自签发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法人证书1份,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应携带法人证书原件, 复印的文件必须签名证明属实,以及附加法人进入林区的目的、公司的相应的规定。
- 野生产品采集许可申请表(Por.Sor.9)原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印花税、复印件的文件必须签名证明属实,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如果是人造林,请出示允许使用国家林区的证明。
手续费:
- 在国家保护森林区采摘非保护类动植物许可证(Por.Sor.10)每张20泰铢。
- 国家保护森林区中采集野生产品的工人、承包商手册(Por.Sor. 12)每人 5 泰铢。
截至2023 年 5 月 25 日
资料来源:政府数字发展机构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