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邮寄入境物品提出关税争议请求或免税请求的方法及标准

     如果通过邮寄入境物品,既不是违禁或受限制物品,总价值又不超过40,000泰铢,我们可以向提货的邮局申请对关税评估提出异议的权利,并且无需缴纳任何关税。这是为了让邮局将有争议请求的包裹、关税评估的争议申请书,以及相关文件递送给邮政海关服务科,方便他们进一步审核。

征税及免税评估的争议请求标准如下:

  1. 收件人按照领取国际包裹通知书去领取包裹,当收到领取包裹的通知后,不同意官员所评估的关税税额,可对该评估提出争议的请求。
  2. 收件人提出对关税评估的争议请求,向目的地邮局或邮政海关服务科负责人提交领取国际包裹通知书,并给目的地邮局提交一份副本。
  3. 目的地邮局将对关税评估提出争议请求的包裹、请求书及领取国际包裹通知书提交给邮政海关服务科,进行进一步审核。
  4. 邮政海关服务科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邮局及收件人。
  5. 如果是属于降低或免除官员所评估关税的情况,审核争议请求的海关官员将更改领取国际包裹通知书上的关税税额,同时也会在系统和包裹上改成同样的信息,并签字证明已修改。之后将其退回相关邮局,递送给收件人。
  6. 如果收件人是已注册的经营者,并需要抵扣增值税的证据,必须向目的地邮局提交申请,并附上领取国际包裹通知书,以便将包裹寄回并在邮政海关服务科或海关办公室或者海关检查站视不同情况办理海关手续。

 

 截至 2023年5月25日

资料来源:泰国数据政府发展办公室(Digital Government Development Agency)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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