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游客退税的说明:
对于非泰国国籍、非泰国居住人员、非飞行员、非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到泰国的游客,从泰国国际机场离境时,只要在有“VAT REFUND FOR TOURISTS”标志的店铺,在同一天和同一店铺消费不少于 2,000 泰铢(含税)的商品,都可以在该飞机场申请退税。但是规定从消费那天起不超过60天须携带商品离开泰国。
此外,出境当天,请在办理登机手续前,携带已购买总价值超过5,000泰铢的商品货物及退税表格( P.P.10),向海关人员出示这两种材料并盖章。
对于一件价格 10,000泰铢以上贵重商品,如:宝石首饰、黄金首饰、手表、眼镜、笔、手提电话、智能手机、手提包(不包括行李箱)、皮带,或者随身携带一件价格超过50,000泰铢的商品,也须在退税处再次向税务局人员展示,地点位于出发区里面、出入境手续后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