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申请收养义子、义女的文件,以外国人收养在泰国儿童和青年事务局管理下的孤儿为列。
1. 身份证。
2. 户口本复印件。
3. 政府官员证件。
4. 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证件。
5. 护照。
6. 出生证。
7. 法人证书。
8. 名字更改证书。
9. 结婚证。
10. 离婚证。
11. 工作许可证。
12. 申请收养义子、义女申请表。
13. 犯罪背景调查结果。 (显示犯罪和虐待儿童的调查结果证件)
14.收养义子、义女的家庭准备工作。
15. 离婚证。 (拥有孩子监护权)
16. 4张2寸照片。(申请人、配偶及相关人士)
17. 申请人的住所室内外照片。
18.国外有关机构的证件。(确认申请人有资格收养孩子的证件)
19. 证书 。(证书来自:移民局 或申请人居住国的有关机构,证明将被收养的儿童能够按照该国的法律行事带入该国)
20. 熟人证明信。(至少2人)
21. 家庭学习报告。
22. 试养儿童跟踪报告制作证明书。(有关机构每2个月编制一次领养人试养儿童监测报告的证明书)
23. 授权机构的确认函 。(发证机关的确认函将按照国内法办理。 在泰国完成儿童收养程序后发放)
24. 领养儿童申请人的简历。
25. 领养儿童身体健康证明书。
26. 领养人心理健康证明书 以及根据心理测试流程得出的心理状态测试结果证件。
27. 领养人工作和收入证明书。
28. 领养人财务状况证明书, 往后不超过6个月。
29. 领养人的财产证书。
以上所有复印本文件必须经过申请人签名认证。
截至 : 2023 年 3 月 23 日的信息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署
电话号码: +66 2612 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