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消费税法》,“免征进口税的进口商品”免征消费税。一般来说,消费税优惠可分为4类:免税、减税、税率降低和退税。
在这种情况下免税的商品必须是《关税税则》第4部分法律规定的“免税货物”,必须是1987年《关税税令》第4部分规定的免税商品,只有19类。免税的原因之一是由特权人员进口。
“特权货物”是指符合泰国对联合国的义务或国际法规定的特权货物;或根据与其他国家或以友好方式对待彼此的外交人员签订的合同,这些货物的进口将免税。
在特权进口时,必须准备以下文件:
截至2023年2月18日的信息
资料来源:海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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