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新闻工作者在泰国的居留申请

     外籍人士获得移民局官员许可后入境,通过入境章居住在泰国,其中印章将注明入境日期和获准在泰国居留的日期,停留多少天取决于签证类型(签证类型)或法定签证豁免。如果停留期限到期,根据1979年《移民法》第35条第2条,外籍人士希望在泰国停留更长时间,前提是外籍人士有充足的理由,经审核允许一次停留时间不超过1年,外籍人士必须填写TM.7申请表提交申请并按照法律要求支付费用(1,900 泰铢),并准备证明文件。

     对于需要留在泰国的外籍新闻工作者,可以提交停留请求,审核标准是:

  1. 外籍人士必须获得临时停留类型签证。
  2. 公关部、信息部或外交部认证证明。

     用于审核的证明文件如下:

  • TM.7申请表。
  •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 公关部、信息部或外交部认证证明或邀请函。


资料来源:移民局

电话:1178 / +66 2572 8500


評論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流量统计 : 69,25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