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外籍人士在泰国的居留签证或申请在泰国居留接受治疗或疗养或照顾患者的情况下,详情和要求如下:
在接受治疗或疗养或照顾患者的情况下:
- 由实施治疗的医院的医生证明,通过详细说明疾病治疗的持续时间以及主治医生认为疾病是旅行的障碍的意见。
- 如果要照顾患者,必须要有证明,并向进行治疗的医院医生或大使馆或领事馆提出请求。
- 除父母、配偶、子女、领养子女或配偶子女以外的患者的看护人,不允许超过1人。
外籍人士临时入境接受治疗的情况,本人及其家属免签。巴林王国、科威特、阿曼苏丹国、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内政部宣布的其他国家的国民可以在王国停留不超过90天。
- 医疗接受者和护理者必须经过泰国医疗机构的认证,根据卫生部规定并由公共卫生部发布的公告清单进行体检。
- 患者的看护人是父母、配偶、子女、领养子女或其他符合患者签署的不超过4人的名单证明文件的人。
接受治疗、疗养或护理患者所需的文件:
- TM.7申请表。
-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执行治疗的医院医生的确认函。
- 只有在照顾患者的情况下,必须附上证明,并要求离开进行治疗的医院医生,以及显示关系的文件(如果护理人员是家庭成员),如结婚证明、出生证明复印件、出生登记证明等,这些文件已由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外籍人士临时入境接受治疗的情况,本人及其家属免签。巴林王国、科威特、阿曼苏丹国、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内政部宣布的其他国家的国民可以在王国停留不超过90天,所需文件:
- TM.7申请表。
-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泰国医疗机构的确认函或要求根据公共卫生部、检查办公室或公共卫生部规定的公告清单。
- 接受医疗的人必须附上与治疗有关的文件。泰国医院出具的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公示清单,经卫生部审查,包括就诊文件医生的医疗证明文件,证明治疗的文件或其他类型的医疗文件。
- 如果是父亲、母亲、配偶、子女或领养子女,请附上显示家庭关系的文件,如房屋登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未登记婚姻的情况下,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子女证明或关系证明复印件。对于父母、配偶、子女或领养子女以外的人,附上接受医疗的人的雇佣合同或证明。
在这两种情况下,必须附上一份显示患者护理者姓名并由患者签字证明的文件。
上述文件必须由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大使馆或政府机构根据亲属关系和医疗服务接受者家属证明的形式,翻译成泰语或英语进行认证。
截至2023年2月8日的信息。
资料来源:移民局
电话:1178或 +66 2572 8500